关于2018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综合各地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评审政策框架
评价理念转变 改革单一以学生成绩为评价标准,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注重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和育人成果。
岗位结构比例
严格按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衔接,各等级教师需在核定比例内申报。
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 学历资历: 不同学历要求不同,例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需满足受聘年限(硕士5年、本科4年等); - 继续教育
- 师德考核:近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严重违纪者终身取消申报资格。
分学段要求 - 幼儿园教师:
需1-2年乡村学校任教经历,且考核中需突出保教工作实绩;
- 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需1年、二级教师需2年乡村学校经历。
三、评价方式
考试与答辩结合 - 笔试:
部分岗位需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可折算学分);
- 答辩:重点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及育人案例(高级职称)。
师德与业绩并重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要求提供近5年教学业绩材料(如论文、获奖情况、学生评价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计算:
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基准;
业绩成果有效期:通常为5年;
职称晋升通道:不同地区对职称评聘办法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细则综合了各地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具体申报时需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