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学籍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学籍号;
- 在校证明(需教务处盖章)。
补充材料
- 若学籍信息无法从学信网查询,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填写并盖章的《雨露计划学籍证明》;
- 部分学校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等辅助材料。
二、开具流程
填写模板
- 按照教育部或资助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模板,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等);
- 注明学生当前学籍状态(如“全日制在校生”“符合雨露计划申请条件”等)。
学校审核
- 将填写完整的表格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需核对信息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 若涉及转学、休学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与存档
- 学校留存一份盖章后的学籍证明副本,学生需将原件或身份证照片上传至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平台(如“雨露信易通”小程序);
- 所有材料需与申请表、贫困证明等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 学籍证明需与申报时间一致,过期无效;
- 线上提交的电子版本需确保图片清晰、信息完整。
地区差异
- 不同省份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资助机构;
- 部分地区(如内蒙古)需通过特定平台申报,需关注最新通知。
信息准确性
- 所有信息需与身份证、学信网数据完全一致,任何错误可能导致助学金申请失败。
四、常见问题处理
学籍不在档: 需提供教务处盖章的《雨露计划学籍证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联系当地教育体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