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诛”的意思是指事先不进行教育,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以下是一些使用该成语的例句:
大人限他们三个月叫他们戒烟,宽之以期限,动之以厉害,不忍不教而诛。
浏览即违法,实则不教而诛,值得商榷。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应当将其不利后果转嫁给公民个人,就在我国这样一个公民法律认知程度不高的国家,尤其应当避免不教而诛,应当通过普遍而深入的法制,提高公民的法律认知程度。
这就违背了罪刑法定主义,无异于法外用刑,不教而诛。
这么不教而诛的管制显然无益于社会的进化,更惶论所谓的公民社会的建立!
对幼儿管教严厉是对的,但也不能不教而诛!
西门豹心硬手快,不怒自威,把三老、大巫妪一杀,形势扭转得立竿见影,有法家色彩,于是遭到后代腐儒的诋毁,说他没有以思想教育为主,不教而诛,是不仁啊。
屈民于法,不教而诛,惟恐苛虐稍有疏漏。
这些例句展示了“不教而诛”在不同语境下的应用,强调了在教育过程中应当先进行教育,而不是一犯错误就进行惩罚的重要性。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