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六大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治纪律
核心要求:坚持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关键点:党员干部需严守“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行为。
二、组织纪律
核心要求:规范组织关系、组织程序和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关键点: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杜绝“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三、廉洁纪律
核心要求: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关键点:涵盖八方面行为规范,如禁止权钱交易、违规接受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群众纪律
核心要求: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关系。
关键点:严禁克扣群众财物、拖欠款项、优亲厚友等行为,保障群众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事项中的公平权益。
五、工作纪律
核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关键点:严明政绩观,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六、生活纪律
核心要求:保持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维护党员形象。
关键点:倡导艰苦朴素,反对奢靡享乐,防止“特权化”倾向。
补充说明
执行与监督:需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形成震慑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核心地位: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其他纪律均受其统领。
以上纪律要求体现了党对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