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一章注音版原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译文:
1. 兵器是凶险之物,物品或人可能厌恶它,所以有道者不居守它。
2. 君子平时居所以左为尊,用兵作战以右为尊。
3. 兵器是凶险之物,不是君子所使用的工具,只有在不得已时才使用,保持恬淡心态为上。
4. 胜利本身并不美好,但若以美好形式呈现(如通过杀戮),则是以喜悦的心情对待杀人,这样的人无法成就大业。
5. 若以杀戮为乐,则无法获得天下的认可。
补充说明:
该章节强调“道”的无为而治,反对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贵左”“贵右”的方位观念源于古代礼仪,左为尊象征平安,右为行动方向。
“乐杀人”的批判体现了老子对战争本质的深刻反思。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