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社会公德 - 基本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 核心要求:反映社会成员对公共生活的道德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职业道德 - 基本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 核心要求:规范职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家庭美德 - 基本内容: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 核心要求:维护家庭和谐,传承社会伦理。
个人品德 - 基本内容:
和善亲切、谦虚随和、理解宽容、热情诚恳、诚实守约。 - 核心要求:提升个人修养,形成良好道德品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教育、制定守则等方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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