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之东流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fù zhī dōng liú,意思是 扔在东流的水里冲走,比喻希望落空,成果丧失,前功尽弃,好像随着流水冲走了一样。这个成语出自唐代诗人高适的《封丘县》诗:“生事应须南亩田,世情付与东流水。”。
在用法上,付之东流是偏正式结构,通常用作谓语或定语,带有贬义色彩,用来形容努力或成果最终化为乌有。例如,可以说“几年的心血付之东流”,或者“他的计划最终付诸东流”。
此外,虽然“付之东流”和“付诸东流”都表示努力或行动没有结果或没有被重视,但它们可以互换使用,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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