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篇回忆录,主要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被捕时、被审时、被害后的情形,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深切怀念和敬仰之情。
文章采用倒叙的手法,以“忆”作统领,除开头外,按时间顺序依次回忆了李大钊同志在不同时间段的遭遇。具体内容包括:
回忆:
文章开头总起全文,点明1927年4月28日是李大钊同志的被难日。
被捕前:
描述了李大钊同志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以及他坚持留在北京,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
被捕时:
叙述了反动派到家里搜捕李大钊同志,他面对危险处变不惊的经过。
被审时:
描写了李大钊同志在法庭上被审时依然镇定、沉着的表现。
被害后:
写全家得知李大钊同志遇难的消息,反映了这一消息给家人带来的沉重打击,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深切怀念。
这篇文章不仅具有文学价值,还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通过真实可信的叙述,展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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