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地理环境决定论的错误主要在于 未认识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改造自然环境中的决定性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 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自然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忽视了人类通过科技、生产方式等主观努力改变自然环境的能力。例如,人类通过水利工程、农业技术等手段显著改变了自然条件对社会的制约。
未看到自然环境可被改造
该理论假定自然环境是固定不变的,而实际上人类活动(如工业生产、城市规划等)能够对自然环境产生深远影响。例如,通过工业化进程,人类将原本不适宜居住的地区转化为适宜区域。
混淆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的本质差异
地理环境属于自然范畴,而社会生活属于人类实践范畴,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地理环境为人类活动提供物质基础,但社会生活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关系、阶级矛盾等社会因素。
片面强调自然决定性
该理论将人和社会视为自然面前的被动接受者,忽视了人类通过实践创造历史的可能性。例如,历史上的伟大成就(如航海探险、科技突破)均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主动改造。
总结: 地理环境决定论的错误根源在于 割裂了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