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四条内容如下:
一、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严格区分公与私的界限,避免以权谋私行为。例如,在决策过程中需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利用职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二、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强调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具体表现为不接受不正当利益(如贿赂、礼品)、不参与利益输送活动,以及保持工作和生活作风的清白。
三、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消费和享乐主义,例如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降低办公成本等。
四、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体现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要求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冲在前面,在利益分配时主动让步。例如,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优先承担责任,而非追求个人安逸享受。
补充说明
这四条规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提出的“四个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相呼应,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核心要求。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和价值导向,旨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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