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六不六要”,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交通安全六“要”
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无论何种车辆,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儿童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两类车辆时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减少头部受伤风险。
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通过路口时需走斑马线,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确保安全通行。
走路要走人行道
人行道是行人专用通道,需遵守“人车分流”原则,保障行人安全。
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骑行时需在划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避免与机动车混行。
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则,黄灯时停止通行,避免抢行引发事故。
二、交通安全六“不要”
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驾驶前需取得有效驾驶证,禁止无证或超期驾驶。
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需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自行车、电动车设计载人能力有限,禁止违规载人。
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骑车需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避免进入机动车道。
不乘坐超员车辆
超员车辆易引发交通事故,需选择符合载客标准的车辆。
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这类车辆操作复杂且防护措施不足,禁止乘坐。
三、补充说明
乘车须知: 不站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不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强行上下车等。 骑车规范
安全意识:驾驶前需检查车辆,夜间或恶劣天气增加车距,避免疲劳驾驶。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部门发布的交通安全规范,建议通过驾校、社区等渠道加强学习,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