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师风十条标准是新时代对幼儿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师德篇(五项核心要求)
热爱幼儿,尊重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平等公正对待,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堪为人师
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成为幼儿的道德楷模。
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主动与家长沟通,听取意见,维护家园共育关系,坚守廉洁自律,不谋取私利。
团结协作,豁达大度
虚心向同事学习,互相帮助,不传播流言蜚语,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传播优秀文化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不传播错误或虚假信息。
二、敬业篇(三项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热爱幼教事业,尽职尽责,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保持一致。
严谨治学,积极创新
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因材施教,注重实践
关注幼儿个性差异,开发潜能,重视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其他重要要求
坚守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遇险时优先保障幼儿。 遵循幼教规律
秉持公平诚信:公正处理事务,不徇私舞弊,维护教育公平。
规范保教行为:遵循幼儿教育规律,使用科学方法开展保教活动。
通过以上标准,幼儿园教师需不断提升自身素养,以爱心、耐心和责任心为核心,为幼儿营造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