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涵和结构如下:
一、基本规范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由20个字概括为:
爱国守法
强调公民应具备爱国主义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明礼诚信
要求公民在人际交往中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信守承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团结友善
促进公民之间和睦相处、互助友爱,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勤俭自强
倡导勤奋工作、节俭生活,积极进取、自强不息。
敬业奉献
强调爱岗敬业、服务社会,将个人发展与集体利益结合。
二、规范内涵与意义
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基本义务,体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
明礼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石,保障社会秩序;
团结友善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社会凝聚力;
勤俭自强倡导艰苦奋斗,推动社会进步;
敬业奉献引导公民树立正确价值观,服务国家发展。
三、与其他道德规范的关联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相关: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24字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要求;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则分别对应公共生活、职业行为、家庭关系的道德规范。
四、实践要求
公民需通过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爱国守法),在日常行为中践行诚信、友善、勤勉等品质,并在职业领域体现敬业奉献精神,共同推动社会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