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案例,不良师德与师风的主要表现可分为以下12种:
一、政治立场与权威损害
发表不当言论:
在课堂、论坛等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传播错误政治观点。
散布虚假信息:
编造或转发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通过学术期刊、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不实内容。
二、学术道德失范
学术不端行为:
抄袭、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或利用学术资源谋取私利,如盗用数据、伪造研究结论等。
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用于个人消费。
三、教学行为失范
敷衍教学:
在课堂教学中不认真授课、散漫无序,或擅自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兼职兼薪活动。
体罚或变相体罚:
通过殴打、辱骂等方式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如长期罚站、限制自由)。
四、师生关系不当
性骚扰与不当关系: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猥亵,或与学生建立超越师徒关系的亲密关系。
利用职务之便:
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宜(如家教、商业活动),或接受学生财物、宴请。
五、管理行为违规
徇私舞弊:
在招生、考试、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影响教育公平。
篡改学生成绩:
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提供虚假证明,或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学生谋取利益。
六、其他严重行为
违反廉洁纪律:
索要、收受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擅离职守:
在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中不履行保护学生职责,或擅自逃离现场。
补充说明
师德失范的后果: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降低岗位等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
预防措施:学校应加强师德培训,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以上内容综合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师德办法》等官方文件,及多所高校发布的师德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