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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注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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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注音版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注释与解析

关键词汇注音

- 令既具,未布:

法律已制定但未公布,担心民众不信。

- 徙置:搬运并放置,此处指将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

- 辄予五十金:立即给予五十金奖励。

历史背景

该事件发生在战国时期,商鞅为推行新法,需在民众中建立信任。通过“立木为信”的行动,证明政府言出必行,为后续变法奠定基础。

成语寓意

“立木为信”成为后世推行政策的经典范例,强调以诚信树立权威的重要性。

补充说明

历史影响:

此事件直接促成了秦国变法的顺利实施,使秦国逐步成为战国强权。

相关典故:与“杀猪宰牛”并称中国古代两大诚信典故。

如需进一步了解故事细节或背景,可参考《史记·商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