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准则
教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重要引路人,其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明确的行为准则对于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整理的教师行为“十要十三严禁”。
教师行为“十要”
遵纪守法: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忠诚教育:
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保护安全: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安全。
终身学习:
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爱党爱国:
政治坚定,爱校爱岗。
谦虚好学:
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行为规范:
衣冠整洁,作风正派。
遵守公德:
为人正直,公平公正。
关注学生:
面向全体,关注学生个性差异。
保护隐私:
尊重学生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
教师行为“十三严禁”
禁止传播迷信:
严禁向学生传播宗教迷信和反动言论。
禁止扰乱秩序:
严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
禁止非法诉求:
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
禁止伤害学生:
严禁用各种手段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禁止随意停课:
严禁随意停课,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禁止索贿:
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
禁止从事第二职业:
严禁从事第二职业,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
禁止侵犯权益:
严禁侵犯学生人身权益。
禁止乱收费:
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禁止泄露隐私:
严禁私自泄露学生或同事的个人隐私。
禁止封建迷信: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止违法行为:
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
禁止性骚扰:
严禁性骚扰师生或与师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结语
教师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通过明确“十要十三严禁”,教师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同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这些准则得到有效执行。